hi,大家好,我是走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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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1-09 14:24:55
很多同学不知道“走鬼”是什么意思,因为这部分同学,都不会使用搜索引擎的。有百度这么牛逼的搜索引擎都不会用,我拿什么来拯救你?不过既然你肯来我这里
逛,我就有义务告诉你什么叫“走鬼”。
据百度百科“走鬼”条目介绍:“走鬼”一词源于三四十年代的香港,刚开始是流动小贩违法摆卖时,逃避执法人员抓罚而相互招呼走脱的暗语,后来被人们当作无牌流动小贩的代名词。三四十年代的香港,经济不景气,没有制造业,也没有街市(菜市场)及大型百货商场,却有大批内地移民来香港谋生。当中许多人来自广东乡下,没有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,为了养家糊口惟有跟着已经做开小贩的同乡或亲戚朋友做小贩。当时的港英政府就以维持治安为名,对满街小商、通巷小贩开始横加打击,采取一律不准在街头摆卖的政策。
而香港三、四十年代许多雇佣警察来自印度与巴基斯坦,这些印巴人长相明显有别于华人,有的还是红毛混血儿,所以香港人称他们为“红毛鬼”。由于民族不同,语言不同,他们对做小商贩的华人自然没有什么感情,执起法来特别严厉,一点情面也不给,每每抓到小商贩非踢即打特别凶残,所以那时的小商贩很害怕这些红毛警察。每当红毛警察一出现,第一个见到的小贩便大喊:“红毛鬼来了,快走哇!”,听到喊声,其它小贩就即刻抄起货品一哄而散。久而久之,为了简单易喊,便改为“走哇,鬼来了!”及后来的“走鬼呀!”。
话说今晚,我人生第一次做“走鬼”,其实做“走鬼”这种想法,我一直都有。我一直很想体会一下那些“走鬼”的生活,今晚终于找到机会了,我和娘子,把店里的衣服拿了一袋出去,找了个地方,就在那里当街叫卖,但由于没有带架子,所以也没有把衣服挂起来,就拿在手上叫,大概摆了十分钟左右就结束了,我很多第一次在时间上都是相似的。这兴许就是冥冥中命运的安排。这是第一次走鬼,走得不好,还请大家多多包涵。
无论做任何事,都会有一定的收获。即使没有收获到你最想要的,但你却至少收获了宝贵的经验。收获如下:
1、一共有三个人来看了,第一个是个阿姨,一听衣服的价钱,就头也不回地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了,甚至不挥一挥衣袖。第二个是也是阿姨带着她女儿,走过来看但因为我们没有把衣服挂起来,全部放袋子里,所以她们觉得拿出来好麻烦,就说不看了,扭头便朝共产主义的方向大步迈进,没有一丝留恋过往。第三个走近看了一看,啥也没说,就像冬天般的严寒。
2、一共有五个人远远地以不削的眼光嘲笑我们。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走鬼和民工一样都是草根阶层,不需要太尊重。当你真正成为一个“走鬼”的时候,我会体会到什么叫生活?什么叫活生生被人冷眼。
3、我们摆档的那地方我们不熟悉,所以找了个那里的朋友带我们。在摆档期间,朋友到旁边一“走鬼”那里想买花生吃,结果朋友试了一粒后说花生不好吃,不买了。结果那卖花生的大叔就骂我朋友,直接就说艹你妈,试了又不买,我朋友没听见,但我听到了,我望了他一眼,他居然也不惊,大概觉得咱不都是“走鬼”嘛?谁也不比谁牛逼。意思就是,“走鬼”自己也瞧不起“走鬼”,多么可悲的行业啊。
4、路上碰到一长发男在一凉茶店门前大吵大叫,大概就是在说,在那里喝了凉茶,结果身体不舒服,要凉茶店的老板赔偿。其实这很明显就是勒索。警察也来了,劝阻似乎也不见收效,长发男不依不挠地吵。其实那样的男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。都他妈四五十岁了,还留一把乌黑的长发,你还道刘德华的梦中情人咩?还是想扎辫子扮黄师父?还是想扎两个小尖角当阿童木?做男人做到这样,你他妈连“走鬼”也不如。
5、其实,我觉得最开心的是,我娘子,一直无言无悔地跟着我。其实她拿着衣服在叫卖的时候,我在后面偷偷深情地望了她几次,我只觉得自己好幸福。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,有个姑娘愿意这样跟着你,你就在冬天感觉到春天般的温暖,花儿灿烂的芳香,小鸟欢乐的歌唱,以及温馨的月亮在天空偷偷露出了笑脸。
仅希望,我能早日给娘子一个温暖的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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